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020-12-0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昱
大顺科技园 B 座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
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237 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协商确定),
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19%。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
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的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如发行时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变化,


                                   2-2-1
  则按变化后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定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
  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认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承担费用:公司承担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发行时间: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完成本次发行工
  作,具体发行时间需视境内资本市场状况和有关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拟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数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0,667.70          30,667.70

 2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3,114.42           3,114.42

 3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81.66           6,281.66


                                        2-2-2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4     补充营运资金                                5,700.00           5,700.00

                  合计                           45,763.78           45,763.78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的资金需要,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
  于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实
  施背景和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
  施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机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机制的议案》,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承诺
文件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首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2-4
    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审计报告》,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于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高效进行和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具
体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
数量、询价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事项;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批准和代表发行人签署与本次发行并上
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回复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和办理投资项目的相关
事宜;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审核意见或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对投资项目和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和托管登记等相关
事宜;
    (5)在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制度或政策发
生变化,由董事会按照新政策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股

                                 2-2-5
票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修订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公开承诺;
    (7)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决定并聘请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
    (9)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10)办理上述未列明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11)同意董事会在符合国家各项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将上述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转授予公司任一董事,被授权人士有权批准和代表公司签
署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向有关政府或机构办理本次发
行并上市有关的各项核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作出其他与本次发行
并上市有关的行为和事项;
    (12)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2-2-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严   华:_____________               黄照程:_____________




    李冬祥:_____________                汤彩霞:_____________




    唐凯:_____________                  李宇:




    曾小明:




                                              签署日期:2019 年 9 月 11 日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