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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21-02-0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鉴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
任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
报告披露之日,汤彩霞女士、李宇先生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潘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潘明女士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公司副总经理明钢生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钢生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0,000 股,通过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明钢生先生及其配
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明钢生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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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等相关承诺。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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