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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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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严华先生、黄
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严华先生、黄
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2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因工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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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严华先生、黄
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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