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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 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
议通知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审
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3 人调整为 11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 572.1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严华先生、黄
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1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董事严华先生、黄
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刘志坚先生均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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