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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纯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
议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3 人调整为 11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调整 572.1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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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26日,并同意向符
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授予572.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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