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振超)2021-04-2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振超)
本人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履职,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
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
义务,2020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议
3 2 1 0 0 否
2020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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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届次 时间 审议议案 发表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独立意见
2020-09-17
二十三次会议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
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管理、内
控、财务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参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范文件对议案材料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
职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主动获取相各项决策涉及的相关资料,及时
为公司各项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监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行责任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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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胡振超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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