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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开展
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
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
出席和未出席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04-03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第二届监事会
               2020-09-17    告及相应的其他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监督检查,对公司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
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
管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
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
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经
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的
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及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
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
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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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职,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重
大事项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