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2021-04-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法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法本信息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3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0.0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64,998.96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487.24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1.7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 号)。
(二)2020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
账户应结余金额 58,511.72 万元,实际结余金额 58,801.19 万元,差异系以自筹资
金预先支付保荐费 283.02 万元(不含税)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55 万元(不
含税),以及招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验资户直接扣支转账手续费及询证费 0.1
万元导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755904975810969 281,334,924.33 验资户
募集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196688668805 306,677,000.00
金账户
募集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注] 4000027129201537854 -
金账户
募集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767974347604 -
金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募集资
41003900040013227 -
[注] 金账户
合 计 588,011,924.33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的二级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
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法本信息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法本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法本信息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11.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
否 30,667.70 30,667.70 2022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目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
否 3,114.42 3,114.42 2022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平台项目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6,281.66 6,281.66 2022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5,700.00 5,700.00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45,763.78 45,763.7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12,747.94 12,747.94
超募资金投向
12,747.94 12,747.94
小 计
合 计 58,511.72 58,511.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额募集资金 12,747.94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暂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小丽 汪建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