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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2021-070 法本信息: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黄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分管工作调整的原因,黄照程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黄照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公司对干部"之"字型发展需要,辞职后黄照程先
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公司重
要的战略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新引擎,黄照程先生将全力聚焦产品
与解决方案业务,为公司的业务转型攻坚克难,寻求快速突破,祝愿黄照程先生
在新的领域再创佳绩!
    黄照程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在公司新三板挂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各里程碑
阶段的投融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做
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黄照程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照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74%。黄照
程先生在规定期限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履行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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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黄照程先生将持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服务中小
投资者!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吴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聘任杜水合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
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电子邮箱:zqtz@farbe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昱大顺科技园 B 座

    邮编:5180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超先生
    吴超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吴超先生先后就职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戴尔科技集团、深圳市朗科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6 月加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曾在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经理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2、杜水合先生
    杜水合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双学士学历。杜水合先生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罗马尼亚代表处 CFO、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东北欧区域副 CFO、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8
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杜水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杜水合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曾在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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