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在额度范
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实际发生银行及金融机构授信履行审批、各
项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配偶陈文慧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
最终结果为准。
具体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银行及金融机构 额度(万元)
1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 50,000
1
2 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不超过 30,000
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 50,000
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不超过 50,000
11 其他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 不超过 120,000
合计 不超过 300,000
二、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配偶陈文慧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配偶陈文慧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开
展必要性,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
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浙商证券关于公司办理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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