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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2-10-2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法本信息”)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
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指引》”)等
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 发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 者请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深交 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可转债指引》。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


                                     1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 60,066.16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60,066.16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18,019.85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
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
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
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
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66.16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2年10月21日(T日)结束。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现将本次法本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

                                     2
下(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法本转债本次发行60,066.16万元(共计6,006,616 张),发行价格为100元/
张。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2年10月2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法本转债总计为448,337,100.00元,即4,483,371张,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74.64%。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 次 发 行最 终 确定 的 网上 向 社会 公 众投 资 者 发行 的 法本 转 债总 计 为
152,324,000.00元,即1,523,240张,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25.36%,网上 中签率为
0.0014980607%。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 数 量 为 101,680,789,18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10,168,078,918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
000000000001—010168078918。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0月24日(T+1日)组织摇号抽
签 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
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 1,000元)法本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

       原股东                4,483,371              4,483,371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1,680,789,180           1,523,240         0.0014980607%

       合 计              101,685,272,551           6,006,611                -
    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
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
余额 5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法本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10月19日(T-2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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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深圳市法本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
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昱大顺科
  联系地址:
               技园 B 座 1 层-6 层
  联系人:     吴超
  联系电话: 0755-2660113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56991830、010-56991832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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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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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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