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2021-01-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博俊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
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6
号)同意注册,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53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339,38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57,072.51 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32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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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48,000.00 21,609.53
2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30,000.00 10,477.21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85,000.00 39,086.7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月11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
计人民币11,68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11,348.21 11,348.21
2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333.56 333.56
3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11,681.77 11,681.77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79.25万元,公司
拟置换金额为97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979.25 979.25
2
合计 979.25 979.25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230Z0180号),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为11,681.77万,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79.25万元,共计
12,661.02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
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本次拟置换方案
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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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681.77万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979.25万元,共12,661.02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
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11,681.77万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79.25万元,共计12,661.0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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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己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综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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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郁 建 孙帅鲲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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