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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俊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7-0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博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98,662股,于202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6,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142,133,4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698,662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2%,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108,434,73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0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834,73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834,738股,将于
2021年7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34,73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6,688名。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834,73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
                         1,834,738         1.29%             1,834,738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减少                    比例
                                             增加(股)                    数量(股)
                     (股)      (%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108,434,738       76.29                     1,834,738   106,600,000        75.00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106,600,000       75.00                                 106,600,000        75.00
售股
     首发后限售
                     1,834,738        1.29                     1,834,738
       股
二、无限售条件
                    33,698,662       23.71      1,834,738                   35,533,400        25.00
股份
三、总股本         142,133,400     100.00       1,834,738      1,834,738   142,133,4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郁   建                                      孙帅鲲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