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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俊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2022-06-2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俊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博俊科技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
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法规、监管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
调整,具体履行的内部程序及股东大会授权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通过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有关的决议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
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已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博俊
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调整本次发行方案
所涉及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为将发行对象由伍亚林、嘉恒投资调整为伍亚林,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0,462.00 万元(含 20,462.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0,102.97 万元(含 20,102.97 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博俊科技调整发行方案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
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重大变化

    本次博俊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内容包括:调减发行
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规定,
发行方案重大变化事项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增加新的募投项目;3、
增加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减少募集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其对应的认购股份不视为本次发
行方案发生了重大变化。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博俊科技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帅鲲                 任文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