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仔细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 朱西产 张梓太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