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江苏博
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
态度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
能够客观的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 许述财 张梓太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