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释义: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由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 指 份公司、通用电梯 更设立 有限公司、通用有限、苏州 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通用电梯 指 奥特斯 (中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徐志明 实际控制人 指 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 一致行动人、苏州吉亿 指 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美国通用 指 通用电梯(美国)有限公司,FRANK TIEN HU.YUAN持股100% 江苏中茂 指 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中盛投资 指 深圳前海中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四川通用 指 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安徽宝德 指 安徽宝德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吴江海通 指 吴江市海通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曲靖智能 指 曲靖市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通用 指 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 自由行电梯 指 湖北自由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FRANK 指 FRANK TIEN HU.YUAN 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指 发行不超过6,00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A股 指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股东大会 指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后将适用的章程 4-3-1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行 挂牌 指 为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指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兴证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 若文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eneral Elevator Co., Ltd. 注册资本:18,010.60 万元 实收资本:18,01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30 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及零部件、电器设备及元器件、通用机械、 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软件开发;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安装、 维修和保养服务,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股本演变情况 发行人简要历史沿革如下图所示: 4-3-3 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 徐志明、张建林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 (2003年8月,注册资本500万) 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 第一次增资,徐志明出资900万,张建林 (2007年7月,注册资本1500万) 出资100万。 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第一次更名,由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 (2007年9月,注册资本1500万) 司变更为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美国通用认缴3,500万,实 (2010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实缴资本 缴7,167,203.69元。 22,167,203.69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二次更名,由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变 (2010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 更为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通 (2010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实缴资本 用出资5,428,077.08元。 27,595,280.77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通 (2010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实缴资本 用出资11,534,672.28元。 39,129,953.05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第四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通 (2010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实缴资本 用出资10,870,046.95元。 5000万) 4-3-4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三次增资,徐志明出资2,832万元 (2011年3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实 ,张建林出资607.20万,美国通用出资 缴资本8,439.20万元) 1,640.80万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三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 (2011年6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实 通用出资6,543,734.05元。 缴资本90,935,734.05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三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 (2011年7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实 通用出资9,864,265.95元。 缴资本10,080.00万元) 第四次增资,徐志明认缴2,000.00万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实缴2,000.00万元,张建林认缴450.00万 (2013年3月,注册资本15,080.00万元,实 元,实缴450.00万,美国通用认缴 缴资本12,530.00万元) 2,550.00万元,实缴0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四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通 (2013年9月,注册资本15,080.00万元,实 用增加实缴资本12,946,136.64元。 缴资本138,246,136.64元)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第四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缴资本,美国通 (2014年7月,注册资本15,080.00万元,实 用增加实缴资本12,553,863.36元。 缴资本15,080.00万元) 第五次增资,由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增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资,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中, (2014年10月,注册资本20,080.00万元, 徐志明认缴2,000.00万元,张建林认缴 实缴资本15,080.00万元) 450.00万元,美国通用认缴2,550.00万。 第一次股权转让,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51%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10,240.80万 (2015年12月,注册资本20,080.00万元, 元,实缴出资人民币7,690.80万元)以 实缴资本15,080.00万元) 7,690.80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徐志明。 4-3-5 减资10,00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5,000.00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万元,认缴未出资5,000.00万元):徐志 (2016年2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实 明减资9,100.00万元,张建林减资900.00 缴资本10,080.00万元) 万元。 第二次股权转让,新增股东牟玉芳、徐 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斌、徐津、苏州吉亿、尹金根、徐宝元、 (2016年3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 徐方奇、沈建荣、顾月江、孙峰、孙海 荣、陆庆元、孙建平。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 (2016年5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 (2016年11月,注册资本10,080.00万元) 第六次增资(第一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6,990,000股,分别由四川通用认购 (2017年4月,注册资本10,779.00万元) 200万股、安徽宝德认购200万股、吴江海 通认购199万股、曲靖智能认购100万股。 第七次增资,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转增股本32,337,000股;以未分配利润派 (2017年6月,注册资本150,906,000元) 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 10,779,000股。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股权转让,苏州吉亿以4.5元/股的 (2017年9月,注册资本150,906,000.00元) 价格转让50万股给李彪。 第八次增资(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新股29,200,000股,分别由19名 (2017年12月,注册资本180,106,000.00元) 认购人认购。 4-3-6 (一)有限公司阶段股权演变 1、2003 年 8 月,通用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苏州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系由徐志明、张建林共同出资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张建林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0%。 2003 年 8 月 21 号,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信所验[2003]字第 636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出资 300.00 万元,张建林出资 20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03 年 8 月 21 号,苏州奥特斯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32058421825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通用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300.00 60.00 2 张建林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2、2007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7 月 1 日,苏州奥特斯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至 1,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由徐志明出资 900.00 万元,张建 林出资 100.00 万元。 2007 年 7 月 2 日,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瑞验内字[2007]405 号《验 资报告(增资)》,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人民币。 2007 年 7 月 3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苏州奥特斯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3-7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200.00 80.00 2 张建林 300.00 20.00 合计 1,500.00 100.00 3、2007 年 9 月,第一次名称变更 2007 年 7 月 31 日,苏州奥特斯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苏州 市奥特斯电梯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12 日,苏州工商局出具《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 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2007]第 09120004 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苏州通用 电梯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12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0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20 日,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将公司 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由美 国通用认缴。 2010 年 1 月 20 日,美国通用、徐志明及张建林三方签订《关于股权并购及 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2010 年 1 月 22 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股权并购设立合资经营苏 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0]第 17007 号),同意美国通用认 购公司 3,500.00 万元人民币的增资。 2010 年 1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5409 号)。 2010 年 3 月 25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0)第 007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美国通用新增注册 资本第 1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1,049,852.00 美元,按银行系统折算出资人民币 4-3-8 7,167,203.69 元。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2,167,203.69 元,占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的 44.33%。 2010 年 3 月 27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200.00 12,000,000.00 24.00 2 张建林 300.00 3,000,000.00 6.00 3 美国通用 3,500.00 7,167,203.69 70.00 合计 5,000.00 22,167,203.69 100.00 注:美国通用系代徐志明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公司股权清晰,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2010 年 4 月,第二次名称变更 2010 年 1 月 1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国)名称变核外字[2010]第 5 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通用电梯(中国)有 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29 日,经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将公司名称由 苏州通用电梯有限公司变更为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3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5409 号)。 2010 年 4 月 8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0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0 年 8 月 19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0]第 02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人民币 5,428,077.08 元,其中:美国通用以现汇美元出资 799,990.00 美元,按银行系统 折 算 出 资 人 民 币 5,428,077.08 元 。 公 司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7,595,280.77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5.19%。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3-9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200.00 12,000,000.00 24.00 2 张建林 300.00 3,000,000.00 6.00 3 美国通用 3,500.00 12,595,280.77 70.00 合计 5,000.00 27,595,280.77 100.00 7、2010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0 年 8 月 27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0)第 020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人民币 11,534,672.28 元。其中:美国通用以现汇美元出资 1,699,980.00 美元,按银行系 统折算出资人民币 11,534,672.28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39,129,953.05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78.26%。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200.00 12,000,000.00 24.00 2 张建林 300.00 3,000,000.00 6.00 3 美国通用 3,500.00 24,129,953.05 70.00 合计 5,000.00 39,129,953.05 100.00 8、2010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第四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0 年 9 月 8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0)第 021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人民币 10,870,046.95 元。其中:美国通用以现汇美元出资 1,602,679.72 美元,按银行系 统折算出资人民币 10,870,046.95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5,000.00 万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00%。 2010 年 9 月 9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200.00 1,200.00 24.00 4-3-10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张建林 300.00 300.00 6.00 3 美国通用 3,500.00 3,500.00 70.00 合计 5,000.00 5,000.00 5,000.00 9、2011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1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投资总额由 6,000.00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12,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徐志明出资 4,032.00 万元人民币,新增出资 2,832.00 万元;张建林出资 907.20 万元人民币,新增出资 607.20 万元;美国通用出资 5,140.80 万元人民币,新增出资 1,640.80 万元。 同日,就上述增资事宜,徐志明、张建林与美国通用三方签订了《通用电梯 (中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协议》。 2011 年 3 月 8 日,吴江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 司增资并重新修订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吴商资字[2011]215 号),同意公司增 资。 2011 年 3 月 1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5409 号)。 2011 年 3 月 25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1)第 007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3,439.20 万元人民币,其中:徐志明以货币出资 2,832.00 万元人民币,张建林以货币出资 607.20 万元人民币。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8,439.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3.72%。 2011 年 3 月 28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4,032.00 40,320,000.00 40.00 2 张建林 907.20 9,072,000.00 9.00 3 美国通用 5,140.80 35,000,000.00 51.00 合计 10,080.00 84,392,000.00 100.00 4-3-11 10、2011 年 6 月,第三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1 年 6 月 1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1)第 01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6,543,734.05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 美 国 通 用 以 货 币 美 元 出 资 999,948.00 美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6,543,734.05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90,935,734.05 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 90.21%。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4,032.00 40,320,000.00 40.00 2 张建林 907.20 9,072,000.00 9.00 3 美国通用 5,140.80 41,543,734.05 51.00 合计 10,080.00 90,935,734.05 100.00 11、2011 年 7 月,第三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1 年 6 月 23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1)第 012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9,864,265.95 元人民币。其中:美国通用以货币美元出资 1,516,334.96 美元折合人民币 9,864,265.95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0,0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 100.00%。 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4,032.00 4,032.00 40.00 2 张建林 907.20 907.20 9.00 3 美国通用 5,140.80 5,140.80 51.00 合计 10,080.00 10,080.00 100.00 2011 年 7 月 19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3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3 月 12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投资总额由 12,0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8,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80.00 万元 4-3-12 人民币增加至 15,0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徐志明出资 2,000.00 万元,张建林 出资 450.00 万元,美国通用出资 2,550.00 万元。 同日,就上述增资事宜,徐志明、张建林与美国通用签订《通用电梯(中国) 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3 年 3 月 13 日,苏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 司增资的批复》(商外资吴江[2013]52 号),同意公司增资。 2013 年 3 月 1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5409 号)。 2013 年 3 月 20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3)第 05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3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2,4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张建林以货币出资 450.00 万元人民币,徐志明以货币出资 2,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2,530.00 万元人民 币,占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的 83.09%。 2013 年 3 月 20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6,032.00 60,320,000.00 40.00 2 张建林 1,357.20 13,572,000.00 9.00 3 美国通用 7,690.80 51,408,000.00 51.00 合计 15,080.00 125,300,000.00 100.00 13、2013 年 9 月,第四次增资第二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3 年 6 月 20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3)第 09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6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12,946,136.64 元人民币。其中:美国通用以货币美元出资 2,099,907.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2,946,136.64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38,246,136.64 元人民币,占注 册资本总额的 91.68%。 2013 年 9 月 18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13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6,032.00 60,320,000.00 40.00 2 张建林 1,357.20 13,572,000.00 9.00 3 美国通用 7,690.80 64,354,136.64 51.00 合计 15,080.00 138,246,136.64 100.00 14、2014 年 7 月,第四次增资第三期增加实收资本 2014 年 7 月 24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中验字(2014)第 07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款 12,553,863.36 元人民币。其中:美国通用以货币美元出资 2,039,746.1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2,553,863.36 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5,0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 100.00%。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6,032.00 6,032.00 40.00 2 张建林 1,357.20 1,357.20 9.00 3 美国通用 7,690.80 7,690.80 51.00 合计 15,080.00 15,080.00 15,080.00 15、2014 年 10 月,第五次增资 2014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投资总额由 18,000.00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22,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80.00 万元人民币同 比例增加至 20,080.00 万元人民币。 同日,就上述增资事宜,徐志明、张建林与美国通用三方签订《通用电梯(中 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4 年 8 月 6 日,苏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 司增资的批复》(商外资吴江[2014]105 号),同意公司增资。 4-3-14 2014 年 8 月 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85409 号)。 2014 年 10 月 8 日,苏州市吴江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8,032.00 6,032.00 40.00 2 张建林 1,807.20 1,357.20 9.00 3 美国通用 10,240.80 7,690.80 51.00 合计 20,080.00 15,080.00 100.00 16、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51.00%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0,240.8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7,690.80 万元)全 部转让给股东徐志明。 同日,徐志明与美国通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徐志明以 7,690.80 万 人民币元的对价购买了美国通用 51%的股权。 2015 年 11 月 17 日,徐志明、张建林与美国通用签订《通用电梯(中国) 有限公司终止原合同章程协议》。 2015 年 12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 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和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确认,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转为内资 企业的批复》(吴商资字[2015]300 号),同意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2015 年 12 月 18 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20509752742592D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18,272.80 13,722.80 91.00 4-3-1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张建林 1,807.20 1,357.20 9.00 合计 20,080.00 15,080.00 100.00 17、2016 年 2 月,第一次减资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80.00 万元(实缴出资 15,080.00 万元,认缴未出资 5,000.00 万元)减少至 10,08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 10,00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减资 9,100.00 万元, 张建林减资 900.00 万元。 本次减资原因系股东资金实力有限,原认缴的出资不能及时到位,再加上公 司自身盈利情况较好,实际经营过程中由股东继续投入资金的现实需求不迫切。 为夯实公司注册资本,原股东一致同意同比例减资。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江苏经济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自公告之 日起 45 日内,无债权人因本次减资向公司申报债权。根据公司出具的《债务清 偿及提供担保的说明》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访谈减资时公司的股东,本次 减资时不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16 年 2 月 26 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就本次减资事项,2016 年 5 月 18 日,苏州中达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苏中验 字(2016)第 06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减 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5,000 万元,未实缴出资 5,000 万元), 其中:减少徐志明实缴出资 4,550.00 万元及认缴未出资 4,550.00 万元,减少张建 林出资实缴出资 450.00 万元及认缴未出资 450.00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80.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80.00 万元。 本次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9,172.80 91.00 2 张建林 907.20 9.00 合计 10,080.00 100.00 4-3-16 18、2016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徐志明、张建林将其所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价格(元/股) 受让股数(万股) 受让比例(%) 1 牟玉芳 1.00 1,612.80 16.00 2 徐斌 1.00 1,310.40 13.00 3 徐津 1.00 1,310.40 13.00 4 尹金根 1.80 403.20 4.00 5 徐志明 徐宝元 1.80 201.60 2.00 6 徐方奇 1.80 201.60 2.00 7 顾月江 1.80 151.20 1.50 8 沈建荣 1.80 100.80 1.00 9 苏州吉亿 1.00 1,008.00 10.00 10 孙海荣 1.80 201.60 2.00 11 孙峰 1.80 201.60 2.00 张建林 12 陆庆元 1.80 151.20 1.50 13 孙建平 1.80 151.20 1.50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GGWU9F 出资额 5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志明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1 日 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 主营业务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 出资额 间接持有的公司 在公司任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名/名称 (万元) 股份数量(万股) 职情况 董事长兼 1 徐志明 普通合伙人 200 40.00% 544.48 总经理 4-3-17 2 徐斌 有限合伙人 150 30.00% 408.36 销售经理 3 徐津 有限合伙人 150 30.00% 408.36 采购经理 合计 500 100.00% 1,361.20 (1)尹金根、徐宝元、孙海荣、孙峰、徐方奇、陆庆元、孙建平、顾月江、 沈建荣均为公司内部员工或高管人员,结合公司 2015 年末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 益情况,公司股东徐志明、张建林决定以 1.80 元/股的价格进行转让; (2)牟玉芳系徐志明之妻、徐斌、徐津系股东徐志明之子,苏州吉亿系徐 志明、徐斌、徐津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故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1.00 元/股。 苏州吉亿的基本情况如下: 苏州吉亿系徐志明父子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以非公 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不是由资产管理人管理。根据《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苏州吉亿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进行私募基金 备案。 2016 年 3 月 30 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志明 2,872.80 28.50 2 牟玉芳 1,612.80 16.00 3 徐斌 1,310.40 13.00 4 徐津 1,310.40 13.00 5 尹金根 403.20 4.00 6 徐宝元 201.60 2.00 7 孙海荣 201.60 2.00 8 张建林 201.60 2.00 9 孙峰 201.60 2.00 10 徐方奇 201.60 2.00 11 陆庆元 151.20 1.50 12 孙建平 151.20 1.50 4-3-18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3 顾月江 151.20 1.50 14 沈建荣 100.80 1.00 15 苏州吉亿 1,008.00 10.00 合计 10,08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1、2016 年 5 月,股份公司的设立 2016 年 5 月 24 日,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516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通用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6,754,768.64 元;2016 年 5 月 25 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通苏 评报字(2016)第 83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通用 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 17,463.37 万元,比经审计的净资产增值 2,787.89 万元,增 值率为 19.00%。 2016 年 5 月 25 日,通用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改制 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46,754,768.64 元为 基础,其中 100,800,000.00 元转为股份公司实收资本,净资产按 1.4559:1 的折股 比例折合股份公司的股份,共计 10,080.00 万股。 2016 年 5 月 25 日,通用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6 年 5 月 26 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通用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5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538 号 《验资报告》,就整体变更出资予以审验。 2016 年 5 月 30 日,苏州市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徐志明 2,872.80 28.50 4-3-19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 牟玉芳 1,612.80 16.00 3 徐斌 1,310.40 13.00 4 徐津 1,310.40 13.00 5 尹金根 403.20 4.00 6 徐宝元 201.60 2.00 7 孙海荣 201.60 2.00 8 张建林 201.60 2.00 9 孙峰 201.60 2.00 10 徐方奇 201.60 2.00 11 陆庆元 151.20 1.50 12 孙建平 151.20 1.50 13 顾月江 151.20 1.50 14 沈建荣 100.80 1.00 15 苏州吉亿 1,008.00 10.00 合计 10,080.00 100.00 因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信永中和 2018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8NJA20043),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 净资产调整为 114,648,591.20 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在股转系统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信永中和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 具的验资复核报告( XYZH/2019NJA20067 号),通用电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 司认缴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调整后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高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注 册资本,对通用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2、2016 年 11 月,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取得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800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4-3-20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 839803,证券简称为通用电梯。 3、2017 年 4 月,第六次增资(第一次非公开发行)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议 案,公司同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700 万股(含 700 万股)股份,每股价格 为 3.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40.00 万元(含 2,240.00 万元)。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与投资者签署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认购合同》,各投资者最终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四川通用 200 640.00 2 安徽宝德 200 640.00 3 吴江海通 199 636.80 4 曲靖智能 100 320.00 合计 699 2,236.8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四川通用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四川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0521796716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1 号 5 栋 1 层 4 号 法定代表人 许微波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梯安装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特种 设备改造;特种设备修理;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 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 经营范围 务;商品批发、零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梯配件销售;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建筑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及上门安装。(依法须经批 4-3-21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许微波、杨琨分别占出资额的 90.00%、1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宝德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徽宝德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5957232825 住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国安路西、霞光光伏科技北 法定代表人 崔海根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铜包铝线生产、销售;铜包钢、铜包铝排销售;铜包铝线电 经营范围 磁线生产、销售;铜线电磁线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 股权结构 崔振荣、崔海根、陈海妹分别占出资额的 66.67%、26.67%、6.67% 吴江海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吴江市海通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28733274Y 住所 吴江市七都镇金属市场东侧 法定代表人 沈林海 注册资本 1,6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仓储;铜米加工;铜丝、电线电缆(6 千伏及 经营范围 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除外)生产、销售;塑料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6 月 12 日至 2051 年 6 月 11 日 股权结构 沈林海、赵元霞分别占出资额的 98.80%、1.20% 曲靖智能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曲靖市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4-3-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27972478945 住所 曲靖市珠江源古镇西河坊 9-4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行春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梯、自动扶梯及零配件销售及安装、维修、售后服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3 月 9 日至 2027 年 3 月 9 日 股权结构 张行春、苟友华、陈亚平分别占出资额的 80.00%、10.00%、10.00% 2017 年 3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074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已定向发行 股份 69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0 元/股,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6.8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699.00 万元。 2017 年 4 月 12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 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033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已经股 转公司审查。 2017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 登记确认书》,确认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完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登 记的总量为 6,990,000 股。 2017 年 5 月 16 日,苏州市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779.00 万元,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志明 28,728,000 26.65 2 牟玉芳 16,128,000 14.96 3 徐斌 13,104,000 12.16 4 徐津 13,104,000 12.16 5 苏州吉亿 10,080,000 9.35 4-3-23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6 尹金根 4,032,000 3.74 7 孙峰 2,016,000 1.87 8 张建林 2,016,000 1.87 9 徐方奇 2,016,000 1.87 10 徐宝元 2,016,000 1.87 11 孙海荣 2,016,000 1.87 12 四川通用 2,000,000 1.86 13 安徽宝德 2,000,000 1.86 14 吴江海通 1,990,000 1.85 15 陆庆元 1,512,000 1.40 16 孙建平 1,512,000 1.40 17 顾月江 1,512,000 1.40 18 沈建荣 1,008,000 0.94 19 曲靖智能 1,000,000 0.93 合计 107,790,000 100.00 4、2017 年 6 月,第七次增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预案,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107,790,000 股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发布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07,7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方 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0,906,000 股。 2017 年 8 月 16 日,苏州市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3-2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志明 40,219,200 26.65 2 牟玉芳 22,579,200 14.96 3 徐斌 18,345,600 12.16 4 徐津 18,345,600 12.16 5 苏州吉亿 14,112,000 9.35 6 尹金根 5,644,800 3.74 7 孙峰 2,822,400 1.87 8 孙建林 2,822,400 1.87 9 徐方奇 2,822,400 1.87 10 徐宝元 2,822,400 1.87 11 孙海荣 2,822,400 1.87 12 四川通用 2,800,000 1.86 13 安徽宝德 2,800,000 1.86 14 吴江海通 2,786,000 1.85 15 陆庆元 2,116,800 1.40 16 孙建平 2,116,800 1.40 17 顾月江 2,116,800 1.40 18 沈建荣 1,411,200 0.94 19 曲靖智能 1,400,000 0.93 合计 150,906,000 100.00 5、2017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9 月 11 日,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通用电梯 流通股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自愿减持,通 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通 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公告》。自然人李彪(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 股转系统以 4.50 元/股的价格购入 500,000 股通用电梯流通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志明 40,219,200 26.65 2 牟玉芳 22,579,200 14.96 4-3-2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 徐斌 18,345,600 12.16 4 徐津 18,345,600 12.16 5 苏州吉亿 13,612,000 9.02 6 尹金根 5,644,800 3.74 7 孙峰 2,822,400 1.87 8 孙建林 2,822,400 1.87 9 徐方奇 2,822,400 1.87 10 徐宝元 2,822,400 1.87 11 孙海荣 2,822,400 1.87 12 四川通用 2,800,000 1.86 13 安徽宝德 2,800,000 1.86 14 吴江海通 2,786,000 1.85 15 陆庆元 2,116,800 1.40 16 孙建平 2,116,800 1.40 17 顾月江 2,116,800 1.40 18 沈建荣 1,411,200 0.94 19 曲靖智能 1,400,000 0.93 20 李彪 500,000 0.33 合计 150,906,000 100 6、2017 年 12 月,第八次增资(第二次非公开发行)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议 案,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 3,000 万(含 3,000 万)股普通股份,发行对象拟不超过 35 人,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预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00.00 万元(含 13,500.00 万元)。 本次增资背景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优化财 务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4-3-26 本次增资的认购方中:湖南通用、自由行电梯为公司的经销商;江苏中茂、 广发乾和、中盛投资为财务投资机构;其他自然人均系对公司比较了解以及看好 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地个人投资者,均非公司员工,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认购的自然人的背景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背景 1 宋琦 苏州荣达电工材料厂副总经理 2 邹卫华 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员工 3 陆兴才 吴江市永利线缆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4 叶小亚 无业,其配偶系江苏新南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的股东兼监事 苏州诚蛟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苏州成蛟国际贸易有 5 陆云蛟 限公司股东/监事、苏州擎日建设有限公司股东 6 顾惠芳 吴江市七都镇恒兴酒业商行经营者 7 孙卫林 原亨通集团员工,现为自由职业 8 杨忠华 吴江市盈顺铜材有限公司厂助兼监事 9 俞校忠 吴江市七都日丰铝塑管厂经营者 10 刘瑞林 苏州华孚纺织经贸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11 金峰 江苏万宝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江格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12 宋正权 苏州格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苏州鑫三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13 张敏 苏州市神州线缆厂法定代表人 苏州中好保洁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14 沈国荣 苏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七都营业部法定代表人 本次增资定价为 4.50 元/股。增资价格系参照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及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确定。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均为增资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与投资者签署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认购合同》,各投资者最终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江苏中茂 445 2,002.50 2 广发乾和 360 1,620.00 3 中盛投资 340 1,530.00 4-3-27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4 宋琦 265 1,192.50 5 邹卫华 255 1,147.50 6 陆兴才 160 720.00 7 叶小亚 160 720.00 8 陆云蛟 120 540.00 9 顾惠芳 110 495.00 10 孙卫林 100 450.00 11 杨忠华 100 450.00 12 俞校忠 100 450.00 13 刘瑞林 90 405.00 14 金峰 80 360.00 15 宋正权 70 315.00 16 张敏 70 315.00 17 沈国荣 55 247.50 18 自由行电梯 20 90.00 19 湖南通用 20 90.00 合计 2,920 13,140.00 (1)江苏中茂基本情况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30208289XP 住所 扬州市邗上南街(邗江党校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中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徐涛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成长性企业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 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 经营范围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其他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 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3 日 合伙期限 2014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 4-3-28 ②出资情况 江苏中茂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江苏中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16 普通合伙人 扬州扬金节能环保产业投资中心 2 14,002.30 30.2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3 北京润信鼎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21.62 有限合伙人 4 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10.81 有限合伙人 5 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 9.73 有限合伙人 6 深证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6.49 有限合伙人 7 扬州市邗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500.00 5.41 有限合伙人 8 山南润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3.27 0.53 有限合伙人 9 林耀冰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10 张觉清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11 汪大志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12 巫厚贵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13 包训凯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14 王 波 1,000.00 2.1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46,245.57 100.00 江苏中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经核 查,江苏中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产品编码为 S32102 的证券公司 直投基金备案手续。 (2)广发乾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6062543M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206 室 法定代表人 罗斌华 注册资本 360,3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3-29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经营范围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出资额 (3)中盛投资基本情况 ①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中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9X6R6P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 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创业 经营范围 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均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3+1+1 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运作,延期不超过 2 次, 合伙期限 每次不得超过 1 年) ②中盛投资的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胥乐生 300.00 18.75 有限合伙人 2 蔡 炜 210.00 13.13 有限合伙人 3 梁杰玉 200.00 12.50 有限合伙人 4 李锦红 200.00 12.50 有限合伙人 4-3-30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5 钱 伟 150.00 9.38 有限合伙人 6 成 怡 1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7 郝 飞 1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8 刘 虹 1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9 许卫星 1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10 邓红梅 100.00 6.25 有限合伙人 11 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 2.5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600.00 100.00 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1 何荣天 5,000.00 50.00 自然人 2 孔镇宁 2,600.00 26.00 自然人 3 董丹鹏 2,400.00 24.00 自然人 合计 10,000.00 100.00 经核查,中盛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基金编号为 SW8218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4)自由行电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北自由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585457312R 住所 襄阳市樊城区物流大道产业二路新合作食品商贸物流城 21 幢 14 号 法定代表人 刘雪峰 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电梯及零部件、安防产品、中央空调设备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 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制作;电梯安装、维修、维护(有效期以审批 经营范围 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准)及咨询服务;钢构配套设施加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刘雪峰占其出资额的比例为 100% 4-3-31 (5)湖南通用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通用电梯(湖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068032944XB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989 号丽发新城二期 33 栋 604 房 法定代表人 吴春红 注册资本 58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电梯、自动扶梯及其配件的销售;电器设备及元器件、普通机械设备、 家用电器、电脑、中央空调、建筑材料、楼宇监控系统的销售;凭资 经营范围 质证从事电梯及自动扶梯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10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58 年 10 月 28 日 股权结构 吴春红占其出资额的比例为 100% 2017 年 9 月 15 日,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17]NJA20210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29,2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4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为 2,920.00 万元,资本公积 10,220.00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6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 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54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已经 股转公司审查。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 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已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完成公司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 登记的总量为 29,200,000 股。 2018 年 3 月 14 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8,010.60 万元,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志明 40,219,200 22.33 2 牟玉芳 22,579,200 12.54 4-3-32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 徐 斌 18,345,600 10.19 4 徐 津 18,345,600 10.19 5 苏州吉亿 13,612,000 7.56 6 尹金根 5,644,800 3.13 7 江苏中茂 4,450,000 2.47 8 广发乾和 3,600,000 2.00 9 中盛投资 3,400,000 1.89 10 孙 峰 2,822,400 1.57 11 张建林 2,822,400 1.57 12 徐方奇 2,822,400 1.57 13 徐宝元 2,822,400 1.57 14 孙海荣 2,822,400 1.57 15 四川通用 2,800,000 1.55 16 安徽宝德 2,800,000 1.55 17 吴江海通 2,786,000 1.55 18 宋 琦 2,650,000 1.47 19 邹卫华 2,550,000 1.42 20 陆庆元 2,116,800 1.18 21 孙建平 2,116,800 1.18 22 顾月江 2,116,800 1.18 23 陆兴才 1,600,000 0.89 24 叶小亚 1,600,000 0.89 25 沈建荣 1,411,200 0.78 26 曲靖智能 1,400,000 0.78 27 陆云蛟 1,200,000 0.67 28 顾惠芳 1,100,000 0.61 29 孙卫林 1,000,000 0.56 30 杨忠华 1,000,000 0.56 31 俞校忠 1,000,000 0.56 32 刘瑞林 900,000 0.50 33 金 峰 800,000 0.44 34 张 敏 700,000 0.39 4-3-33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5 宋正权 700,000 0.39 36 沈国荣 550,000 0.31 37 李 彪 500,000 0.28 38 湖南通用 200,000 0.11 39 自由行电梯 200,000 0.11 合计 180,106,000 100.00 三、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一)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 1、委托出资 (1)出资情况 鉴于外资企业在国内良好的市场形象考虑,当地政府支持和鼓励引进外资, 徐志明于 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委托 FRANK 通过美国通用(FRANK 持股 100%,2009 年 9 月 1 日成立,2016 年 6 月 29 日解散)先后八次代其向通 用有限进行出资,合计 7,690.8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 商务批复 外管局回函 验资报告 1,049,852.00 美元折合 苏中验字[2010] 1 2010.03.25 已回 人民币 7,167,203.69 元 第 0074 号 799,990.00 美元折合人 苏商资审 苏中验字[2010] 2 2010.08.19 已回 民币 5,428,077.08 元 字[2010] 第 0203 号 1,699,980.00 美元折合 第 17007 苏中验字[2010] 3 2010.08.26 已回 人民币 11,534,672.28 元 号 第 0206 号 1,602,679.72 美元折合 苏中验字[2010] 4 2010.09.07 已回 人民币 10,870,046.95 元 第 0211 号 999,948.00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1] 5 2011.06.01 吴商资字 已回 民币 6,543,734.05 元 第 0118 号 [2011]215 1,516,334.96 美元折合 苏中验字[2011] 6 2011.06.23 号 已回 人民币 9,864,265.95 元 第 0124 号 2,099,907.00 美元折合 商外资吴 苏中验字[2013] 7 2013.06.20 已回 人民币 12,946,136.64 元 江 第 094 号 2,039,746.10 美元,折合 [2013]52 苏中验字[2014] 8 2014.07.24 已回 人民币 12,553,863.36 元 号 第 070 号 合计 7,690.80 万元人民币 4-3-34 2014 年 8 月,通用电梯注册资本由 15,080.00 万元增加至 20,080.00 万元, 其中,美国通用本次认购的 2,550.00 万元注册资本并未实缴出资。 经核查,美国通用对通用有限的出资均为代徐志明进行出资,徐志明已将上 述出资款全部结清。 (2)出资来源 徐志明历次对发行人出资的资金来源如下: 序 时间 事项 出资情况 资金来源 号 1 2003.08 公司设立 徐志明出资 300.00 万元 自有资金 2 2007.07 第一次增资 徐志明出资 900.00 万元 自有资金 3 2010.03 第二次增资 徐志明委托美国通用出资 3,500.00 万元 自有资金及借款 徐志明出资 2,832.00 万元 4 2011.07 第三次增资 自有资金及借款 徐志明委托美国通用出资 1,640.80 万元 徐志明出资 2,000.00 万元 5 2013.03 第四次增资 自有资金及借款 徐志明委托美国通用出资 2,550.00 万元 徐志明出资 2,000.00 万元 认缴,后期已减 6 2014.10 第五次增资 徐志明委托美国通用出资 2,550.00 万元 资,未实缴出资 其中,实际控制人徐志明历次对发行人出资的资金均系个人自有资金或向公 司借款,公司股改前已通过分红等方式将上述借款全部偿还,资金来源合法。除 徐志明曾委托美国通用代持股权外,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特殊 利益安排。 (3)美国通用的基本情况 ①美国通用基本情况 根据美国通用的注册资料、FRANK 的访谈笔录及 Howard&Howard 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备忘录,美国通用设立后除持有通用电梯股权外并未开展任何实际经 营业务,美国通用基本情况如下: GENEARAL ELEVATOR(USA) INC. 公司名称 通用电梯(美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法人 注册地 纽约 注册日期 2009 年 9 月 1 日 4-3-35 Eric Chuang,Blue-Ribbon Accounting,注册会计师 注册人 纽约州埃尔姆赫斯特市百老汇大街 83-21 号,邮编 11373 联邦税号(雇主识别号码) 27-0883592 授权股份 200 股,无面值普通股 依据公司唯一董事于 2010 年 2 月 8 日签署的书面决议,以 发行股份 25,000 美元为对价向 Frank Yuan 发行 200 股 股东 Frank Yuan 高级职员 Frank Yuan,总裁 董事 Frank Yuan,唯一董事 根据 Howard&Howard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忘录,由于州政府秘书长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公告解散通知,根据纽约州税法 203-a 款,美国通用被视为 解散;2018 年 12 月 24 日在纽约州州务院和纽约皇后区的调查显示,美国通用 无任何未决税收留置权。因此,美国通用被视为完全解散。 ②是否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美国通用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美国通用是否从事电梯相关业务、对外投资、核心技术情况 美国通用设立后除持有通用电梯股权外并未开展任何实际经营业务,未从事 电梯相关业务,除投资通用电梯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美国通用将所持通用电 梯股权还原给徐志明后,便予以注销。 根据 Howard&Howard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忘录,美国通用已被视为完全解 散,美国通用不拥有任何专利或专利申请。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出具的 声明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登陆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查询,发 行人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取得,不存在来源于美国通用的情形。 ④发行人是否利用美国电梯宣传产品和业务 鉴于考虑中外合资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发行人早期曾将“通用电梯”作为中 外合资品牌进行市场宣传,随着市场的成熟和稳定发展及企业管理的规范,发行 人已不再将“通用电梯”作为中外合资品牌予以宣传,并于 2015 年 12 月由中外合 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发行人报告期内网站和宣传物料中不存在利用美国电梯 宣传产品和业务的情形。 4-3-36 (4)出资原因及是否存在返程投资的行为 徐志明通过美国通用代为出资的原因为:鉴于外资企业在国内良好的市场形 象考虑,当地政府支持和鼓励引进外资,其委托美国通用代其向通用有限增加注 册资本,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提升市场形象。 2005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 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以下简称 “75 号文”)。根据 75 号文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 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 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 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 2014 年 7 月 4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 过 特 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 返程投资外汇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14]37 号)(以下简称“37 号文”),同时,75 号文废止。根据 37 号文的规定, 37 号文实施前,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 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理由。外 汇局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 根据 75 号文的规定,2009 年 9 月 1 日设立的美国通用的设立目的并非在境 外进行股权融资,故不属于“特殊目的公司”,美国通用投资通用电梯的行为不属 于“返程投资”行为,故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同时,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于 2019 年 10 月就上述事宜访谈了国家外汇管 理局吴江支局相关负责人并确认,FRANK 设立的美国通用不属于“特殊目的公 司”。美国通用从 2010 年 1 月起对通用电梯进行出资的行为,均不属于“返程投 资”,不需要补办外汇登记手续。 (5)美国通用出资的具体来源是否合法 经核查,美国通用的资金来源为徐志明,徐志明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向 公司的借款,其已在公司股改前将借款全部偿还,徐志明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相关资金流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3-37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 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内居民应在具备 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相应的外汇买卖及结汇、售汇业务。徐志明委 托美国通用出资时,认为其委托出资行为系借用美国通用的外方股东名义,其为 境内自然人且所缴出资最终进入境内的通用有限,故未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履行购汇程序。 针对上述事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于 2019 年 10 月访谈了国家外汇管理 局吴江支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取得如下回复,“徐志明的行为未造成国家 外汇的流失,其本人也无逃汇、骗汇、套汇、非法买卖外汇的主观故意,徐志明 或通用电梯不存在违反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被处罚的记录,亦不会因违反外 汇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美国通用对通用电梯历次出资的资金入境符合外汇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通用电梯设立至今,徐志明、通用电梯 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徐志明亦出具承诺函,若发行人因徐志明违反国家外汇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处罚的或因此遭受其他损失,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该等处罚或损失并承担连带 责任,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7)美国通用历次出资、股权变动履行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①历次出资履行的手续 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美国通用对通用电梯的历次出资具体情况如 下: 外管 序号 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 商务批复 验资报告 回函 1,049,852.00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0]第 1 2010.03.25 已回 民币 7,167,203.69 元 0074 号 799,990.00 美元,折合人民 苏中验字[2010]第 2 2010.08.19 苏商资审 已回 币 5,428,077.08 元 0203 号 字[2010]第 1,699,980.00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0]第 3 2010.08.26 17007 号 已回 民币 11,534,672.28 元 0206 号 1,602,679.72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0]第 4 2010.09.07 已回 民币 10,870,046.95 元 0211 号 5 2011.06.01 999,948.00 美元,折合人民 吴商资字 已回 苏中验字[2011]第 4-3-38 外管 序号 出资时间 实缴出资额 商务批复 验资报告 回函 币 6,543,734.05 元 [2011]215 0118 号 号 1,516,334.96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1]第 6 2011.06.23 已回 民币 9,864,265.95 元 0124 号 2,099,907.00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3]第 7 2013.06.20 商外资吴 已回 民币 12,946,136.64 元 094 号 江[2013] 2,039,746.10 美元,折合人 苏中验字[2014]第 8 2014.07.24 52 号 已回 民币 12,553,863.36 元 070 号 合计 7,690.80 万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的会议纪要,美国通用对通用电梯的历次出资 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登记,出资行为均已按照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法 规,履行了主管部门批复、外汇登记、验资以及工商登记等程序,历次出资履行 的手续完备,符合当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②股权变动履行的手续 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51.00%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0,240.8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7,690.80 万元)作 价 7,690.80 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徐志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徐志明与美国通用、FRANK 签订了《协议书》、《股权 转让协议》、《通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终止原合同章程协议》,确认解除股权 代持关系并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股权代持进行还原。 2015 年 12 月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 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和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确认,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出具“吴商资字[2015]300 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 国)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苏 州市吴江区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和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出 具了确认文件,确认美国通用向通用有限进行出资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且不会对通用电梯及其前身进行处罚。 4-3-39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③是否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51.00%的股权转让给徐志明的行为系股权代持还原, 转让的价格为 1 元/实收资本,转让方美国通用无股权转让所得,故无需缴纳所 得税。发行人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税务分局确认,美国 通用无需缴纳所得税。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苏州市吴江区地方 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分别出具《关于通用电梯历史沿革问题合规性的确认》,确 认徐志明委托出资持股及通过股权转让将企业性质还原为内资企业事宜,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通用电梯自 2010 年至今从未享受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特定享有的 相关税收优惠,不会对徐志明及通用电梯进行处罚。 (8)FRANK 与徐志明就通用有限的股权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的具体核 查过程 经核查,FRANK 与徐志明就通用有限的股权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其具 体核查过程如下: ①查验代持期间徐志明的相关出资凭证以及代持还原时的转账凭证等文件, 徐志明作为实际出资人已履行了出资义务。 ②查验徐志明与美国通用签署的解除代持的《协议书》,确认双方对解除股 权代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③查验美国通用历次出资及解除股权代持的工商登记资料,确认美国通用历 次出资、股权变动履行了相关程序。 ④访谈美国通用的实际控制人 FRANK、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确认 FRANK、美国通用与徐志明就通用有限的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⑤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的涉 诉情况,FRANK、美国通用与徐志明不存在与股权代持相关的诉讼。 4-3-40 ⑥查验 Howard&Howard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忘录,FRANK、美国通用与 徐志明不存在与股权代持相关的诉讼。 2、代持还原 随着通用电梯的发展及品牌的建立,徐志明认为美国通用的代持已并无实际 意义,因此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代持并将通用有限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 业。2015 年 11 月 17 日,徐志明与美国通用签署《协议书》,美国通用将其代徐 志明持有的通用有限 51%的股权通过转让方式予以还原。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出具《关于同意通用电梯(中国) 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吴商资字[2015]300 号),同意公司由中外合资 企业转为内资企业。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取得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确认,FRANK 与徐志明就通用有限的股权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相关股东对上述代持及还原事宜不存在异议,并确认该事宜在代持期间对增资文 件、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效力不产生影响,代持期间的变更登记和年检均合法、有 效,不会对通用电梯及徐志明主张违约或侵权诉讼和索要赔偿、补偿。 3、历次股权转让、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等 事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1)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51.00% 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10,240.80 万元,实缴出资额 7,690.80 万元)以 7,690.80 万 元价格全部转让给徐志明。 因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还原,转让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转让方美 国通用无股权转让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发行人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 江区税务局七都税务分局确认,美国通用无需缴纳所得税。 (2)2016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徐志明、张建林转让其所持有 4-3-41 的部分公司股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受让价格 受让股数 受让比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股) (万股) (%) 1 牟玉芳 1.00 1,612.80 16.00 2 徐斌 1.00 1,310.40 13.00 3 徐津 1.00 1,310.40 13.00 4 尹金根 1.80 403.20 4.00 5 徐志明 徐宝元 1.80 201.60 2.00 6 徐方奇 1.80 201.60 2.00 7 顾月江 1.80 151.20 1.50 8 沈建荣 1.80 100.80 1.00 9 苏州吉亿 1.00 1008.00 10.00 10 孙海荣 1.80 201.60 2.00 11 孙峰 1.80 201.60 2.00 张建林 12 陆庆元 1.80 151.20 1.50 13 孙建平 1.80 151.20 1.50 ①尹金根、徐宝元、孙海荣、孙峰、徐方奇、陆庆元、孙建平、顾月江、沈 建荣均为公司内部员工或高管人员,结合公司 2015 年末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 情况,公司股东徐志明、张建林决定以 1.80 元/股的价格进行转让。 徐志明及张建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法缴纳税款,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形。 ②牟玉芳系徐志明之配偶、徐斌、徐津系徐志明之子,苏州吉亿系徐志明、 徐斌、徐津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故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1.00 元/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税务分局出具的《关于通用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税情况说明》,徐志明转让给牟玉芳、徐斌、徐津、 苏州吉亿的股权转让价格符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符合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 正当理由,确认徐志明无需就上述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3)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5 日,经通用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4-3-42 有限公司。通用有限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各自持股比例所对应的通用有限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扣除安全生产费专项储备 2,622,634.95 元后折合股份总额 10,080 万股,每股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10,080.00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人整体变更前注册资本为 10,080.00 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 的注册资本仍为 10,080.00 万元,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均没有发生变化, 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 局七都税务分局确认,整体变更时公司自然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以股 本(107,79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股本 32,337,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送红股 1 股,共计转增股本 10,779,0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 鉴于公司进行本次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时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相关规定,实际控制 人就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暂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已取得国 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税务分局确认,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自然人 股东所持股份的持股期限均已超过 1 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已出具声明,截至声明出具之日, 主管税务机关未对上述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转增事项提出过异议。如发行人因上述事项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处罚或因此 遭受其他损失,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相关确认 4-3-43 针对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代持事宜,通用电梯及徐志明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 了汇报并取得以下确认: 2018 年 3 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关 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问题会议纪要》,会议认为:(1)通用电梯(美 国)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市支局登记,且通用有限的企 业性质已变更为内资企业;(2)徐志明及通用电梯(自通用有限设立以来)未受 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行政处罚。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出具《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 沿革问题合规性的确认函》,确认:(1)美国通用向通用有限进行出资的行为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公司取得“吴商资字[2015]300 号”《关于同意通用电 梯(中国)有限公司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及企业性质变更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不会对通用电梯及其前身进行处罚。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通用电梯历史沿革 问题合规性的确认》,确认:(1)美国通用向通用有限出资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2)2015 年徐志明与美国通用的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通用有限 设立、出资及股权转让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通用电梯的设立和有效存续不受 该等问题行为的影响,我局不会对徐志明及通用电梯进行处罚。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苏州市吴江区地方 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分别出具《关于通用电梯历史沿革问题合规性的确认》,确 认通用电梯自 2010 年至今从未享受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特定享有的相关税收优 惠,并不会对徐志明及通用电梯进行处罚。 2018 年 4 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历 史沿革合规性的确认函》,确认:(1)通用电梯未享受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特定的 税收优惠,徐志明及通用电梯不存在损害国家及第三方利益的情形;(2)通用电 梯委托美籍华人 FRANK TIEN HU.YUAN 在美国设立的美国通用代其向通用有 限进行出资,后通过股权转让,通用电梯企业性质已变更为内资,相关出资及变 更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通用电梯历史沿革中外方的出资行为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4-3-44 2019 年 10 月,根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吴江支局的访谈确认:FRANK 设立 的美国通用不属于“特殊目的公司”。美国通用从 2010 年 1 月起对通用电梯进行 出资的行为,均不属于“返程投资”,不需要补办外汇登记手续;徐志明的行为 未造成国家外汇的流失,其本人也无逃汇、骗汇、套汇、非法买卖外汇的主观故 意,徐志明或通用电梯不存在违反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被处罚的记录,亦不 会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美国通用对通用电梯历次出资的资金入境符 合外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通用电梯设立至今,徐志明、 通用电梯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5、结论 综上,发行人股权代持期间美国通用所持股权为徐志明真实持有,徐志明与 美国通用已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并与 FRANK、美国通用不存在代持相关的股权 纠纷;相关主管部门已确认不会因股权代持事宜对通用电梯及徐志明进行处罚, 该等股权代持事宜不影响发行人的设立及合法存续、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 在法律障碍。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交易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合法 性 1、2007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1)相关情况 2007 年 7 月 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 加至 1,50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新增出资 900.00 万元,张建林新增出资 100.00 万元。 (2)增资背景 公司业务增长,需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1 元/注册资本。增资方徐志明和张建林为公司原股东,增 4-3-45 资价格系在参照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徐志明、张建林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2010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1)相关情况 2010 年 1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 增加至 5,000.00 万元,美国通用新增出资 3,500.00 万元。 (2)增资背景 鉴于外资企业在国内良好的市场形象考虑,当地政府支持和鼓励引进外资。 徐志明委托美国通用代其向通用有限增加注册资本,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提 升市场形象。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1 元/注册资本。增资方美国通用系代徐志明增资,增资价 格系在参照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原股东张建林对上述增资不存在异 议。 (4)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徐志明自有资金及公司借款,相关借款已全部偿还,资 金来源合法。 3、2011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1)相关情况 2011 年 3 月 1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 元增加至 10,08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新增出资 2,832.00 万元,张建林新增出资 607.20 万元,美国通用新增出资 1,640.80 万元。 (2)增资背景 4-3-46 公司业务增长,需增加注册资本提升公司形象便于业务开拓。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1 元/注册资本。徐志明、张建林、美国通用为公司原股东, 增资价格系在参照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 (4)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公司借款,相关借款已全部偿还,资金来 源合法。 4、2013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 (1)相关情况 2013 年 3 月 12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80.00 万元增加至 15,08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新增出资 2,000.00 万元,张建林新增出 450.00 万元,美国通用新增出资 2,550.00 万元。 (2)增资背景 公司业务增长,需增加注册资本提升公司形象便于业务开拓。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1 元/注册资本。徐志明、张建林、美国通用为公司原股东, 增资价格系在参照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 (4)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徐志明、张建林自有资金及公司借款,相关借款已全部 偿还,资金来源合法。 5、2014 年 10 月,第五次增资 (1)相关情况 2014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80.00 万 元增加至 20,080.00 万元,其中徐志明新增出资 2,000.00 万元,张建林新增出资 4-3-47 450.00 万元,美国通用新增出资 2,550.00 万元。 (2)增资背景 公司业务增长,增加注册资本提升公司形象便于业务开拓。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1 元/注册资本。徐志明、张建林、美国通用为公司原股东, 增资价格系在参照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 (4)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为认缴出资且后续公司已进行减资,本次增资的认缴资金并未实 缴。 6、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相关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同意美国通用将其持有的 51.00% 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10,240.80 万元,实缴出资额 7,690.80 万元)以 7,690.80 万 元价格全部转让给徐志明。 (2)转让背景 随着通用电梯的发展及品牌的建立,徐志明认为美国通用的代持已无实际意 义,出于规范公司治理的考虑,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代持并将通用有限企业 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 (3)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为 1 元/实收资本。鉴于美国通用系代徐志明持有通用电 梯股权,股权转让价格系在参照实缴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确定。 (4)资金来源 美国通用对通用有限的出资均为代徐志明出资,徐志明已将历次出资款全部 结清。故徐志明并未实际向 FRANK 或美国通用支付任何股权转让的对价, 4-3-48 FRANK 及美国通用亦未收取股权转让款。 7、2016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相关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徐志明、张建林转让其所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权。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转 让情况如下: 受让价格 受让股数 受让比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股) (万股) (%) 1 牟玉芳 1.00 1,612.80 16.00 2 徐斌 1.00 1,310.40 13.00 3 徐津 1.00 1,310.40 13.00 4 尹金根 1.80 403.20 4.00 5 徐志明 徐宝元 1.80 201.60 2.00 6 徐方奇 1.80 201.60 2.00 7 顾月江 1.80 151.20 1.50 8 沈建荣 1.80 100.80 1.00 9 苏州吉亿 1.00 1008.00 10.00 10 孙海荣 1.80 201.60 2.00 11 孙峰 1.80 201.60 2.00 张建林 12 陆庆元 1.80 151.20 1.50 13 孙建平 1.80 151.20 1.50 (2)转让背景 鉴于公司规划向资本市场发展,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 共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实现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原股东徐志明和张建林协商一致,在公司股改前,对一直跟随其创业,有突 出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及亲属按照工作年数、贡献度及个人意愿等因素并经协商 后进行了股权转让。 (3)定价依据 尹金根、徐宝元、孙海荣、孙峰、徐方奇、陆庆元、孙建平、顾月江、沈建 4-3-49 荣均为公司内部员工或高管人员,结合公司 2015 年末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情 况,公司股东徐志明、张建林决定以 1.80 元/股的价格进行转让;牟玉芳系徐志 明之妻、徐斌、徐津系徐志明之子,苏州吉亿系徐志明、徐斌、徐津共同出资设 立的合伙企业,故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1.00 元/股。 (4)资金来源 徐志明已免除牟玉芳、徐斌及徐津向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苏州吉亿支付的 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考虑到创始骨干员工的经济实力有限,即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存在一定的困 难,本着最大程度减轻上述人员经济负担的原则,公司原股东徐志明及张建林同 意为受让股权的创始骨干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查验了出借 方与借款方的《借款合同》、借款流水及归还借款的流水凭证,尹金根、徐宝元、 徐方奇、顾月江、沈建荣分别与徐志明签订了《借款合同》,孙海荣、孙峰、陆 庆元、孙建平分别与张建林签订了《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出借方 借款方 职务 借款金额(万元) 备注 董事、 尹金根 725.76 副总经理 徐宝元 物流经理 362.88 1、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受让通 用电梯股权的股权转让款,不 徐志明 徐方奇 销售副总 362.88 得改变借款用途; 董事、 2、还款计划:2019 年 12 月 31 顾月江 272.16 技术总监 日前,归还借款总额 10%;2020 沈建荣 销售副总 181.44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总 额 20%;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孙海荣 采购主管 362.88 归还借款总额 70%。 董事、 3、已归还金额:截至 2019 年 孙 峰 362.88 财务经理 12 月 31 日,各借款方均已归 张建林 陆庆元 销售副总 272.16 还借款金额的 10%。 董事、 孙建平 272.16 工程部副总 根据上述协议并经访谈上述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方均确认不存在股份代 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7 年 4 月,第六次增资(第一次股票发行) (1)相关情况 4-3-50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同 意向不超过 10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700 万股(含 700 万股)股票,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40.00 万元(含 2,240.00 万元)。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与投资者签署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认购合同》,各投资者最终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四川通用 200 640.00 2 安徽宝德 200 640.00 3 吴江海通 199 636.80 4 曲靖智能 100 320.00 合计 699 2,236.80 (2)增资背景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3)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为 3.2 元/股。增资价格系参照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及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确定。 (4)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均为增资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9、2017 年 6 月,第七次增资(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相关情况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 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发布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股 本(107,79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4-3-51 股,共计转增股本 32,337,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送红股 1 股,共计转增股本 10,779,0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5,090.6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15,090.60 万元。 (2)增资背景 向投资者分派权益。 10、2017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相关情况 2017 年 9 月 11 日,苏州吉亿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持有的通用电 梯流通股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彪以 4.50 元/股价格购入上述股份。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通用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公告》。 (2)转让背景 李彪系合格投资者,其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故通过股转 系统依法在二级市场购入通用电梯股票。 (3)定价依据 股权转让价格为 4.50 元/股,系参照 2017 年 8 月发行人第二次股票发行价格 确定。 (4)资金来源 李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11、2017 年 12 月,第八次增资(第二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增资的相关情况、转让背景、定价依据、资金来源详见“二、公司股本 演变情况”之“(二)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之“6、2017 年 12 月,第八 次增资(第二次非公开发行)。 4-3-5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志明 张建林 尹金根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顾月江 孙建平 孙 峰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俞雪华 周 喻 赵 芳 全体监事签名: 沈 建 张建国 孙正权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志明 张建林 尹金根 李 彪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