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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2021-02-0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的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用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报告文号:
XYZH/2021NJAA20006)鉴证,截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808,423.28 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808,423.28 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
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签字:




   沈 建                张建国               孙正权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