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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电梯:2020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迎宾大道 518 号苏州湾艾美酒店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5 人,代表股份 153,275,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145,0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57 人,代表股份 8,205,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计 64 人 , 代 表 股 份
24,150,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5,94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98%。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 人,代表股份 8,205,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16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269,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4%;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269,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4%;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7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尹金根、张建林、孙峰、孙建平、顾月江、李彪回避表决,上
述股东合计持有129,124,80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虞中敏律师、于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