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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电梯:关于参与认购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暨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3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暨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诚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并通过该信托参与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
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认购股份的价格为朗诗绿
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投资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人民币。根据相关规则,本次认购的股份无锁定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内外产
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参与认购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在最
终因未获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和其全球发售的承销商配发 H
股予本公司而未能投资成功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吴旭先生
              刘超先生
    法定股本面值:2000 万元港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与基本情况: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扎根长
江三角洲并持续增长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公司提供多元类型的物
业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物业管
理服务涵盖 21 个城市,包括 15 个长江三角洲城市及六个中国其他城
市。在管总建筑面积为 17.3 百万平方米,合共 123 项在管物业,包
括 102 项住宅物业及 21 项非住宅物业,为逾 120,000 户住户提供服
务。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计划通过深耕长江三角洲、强化区域
市场影响力并加速全国化业务拓展,加速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性的物业
管理与服务品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
值为 6.16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1.28 亿元人民币,收益 6.01 亿元
人民币,年内溢利为 6556 万元人民币。
    三、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名称:中诚信托诚信海外配置 119 号
    (二)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受益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三)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
的自有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令,以自己的名义,
将信托资金加以运用,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发行交易的股票,部分资
金用于依法缴纳本信托项下信托业保障基金,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
值。
    (四)信托资金金额、交付方式:委托人保证其有权将信托资金
交付给受托人设立本信托,不存在非法违规汇集他人资金的情形。本
信托成立时,初始信托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但总规模和
初始信托资金的规模不构成受托人对本项目存续期间委托人占用外
汇投资额度的保证。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令将人民币资金兑换为投资
地货币并汇入境外托管资金账户。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由委托人确定,
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本合同规定的投资品种。受托人
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可以委
托他人代为处理。
    (六)信托期限:本信托期限约定为 1 年,自本信托成立之日起
计算。本信托期限届满前发生信托终止情形的,本信托将提前终止。
    (七)信托财产的分配:信托财产净值大于信托资金余额时,受
托人根据委托人申请进行利益分配。受托人以货币形式的信托财产收
益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且以信托资产净值超出信托资金余额的金
额为限。
    (八)违约责任:委托人、受托人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
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九)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在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在本合同的履
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受托人所在地
法院诉讼,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
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委托人签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受托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
    四、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上述投资事项对应的
具体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是出于长期战略发展考虑,为促进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发展,
推进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布局,加强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业务
合作,提高产业链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是公司为契合长期业务需求,拟围绕核心主业和战略发
展开展产业链优质企业的股权性投资,有利于加强产业链合作协同,
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和政策风险、标的公司的经营性风
险、外汇风险、监管审批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持续
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
制风险。
    本次参与认购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在最
终因未获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和其全球发售的承销商配发 H
股予本公司而未能投资成功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