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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电梯: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10-10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5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 号)同意注
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772,400.00 元,
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993,680.62 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的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4)。
    二、本次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
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
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
心实施地点。
       结合上述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存放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金额     用梯
        苏州通用智   江苏苏州农村商                                营销维保
 1                                    0706678191120100935
        科电梯服务   业银行股份有限           226
                                                             0     服务网络
          有限公司     公司七都支                                  升级项目
                                                                   技术研发
        苏州创通资   江苏银行股份有
 2                                                                 中心和实
        本投资管理   限公司苏州盛泽   30390188000247381      0
                                                                   验室建设
          有限公司         支行
                                                                   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甲方”,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七都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以下
统称为“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
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
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覃新林、曾冠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
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4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
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
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