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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0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通用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0 人,代表股份 136,726,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132,33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0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5 人,代表股份 4,391,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9,490,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5,09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4,391,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3.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3.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0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3.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704,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3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68,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3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于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