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 2023 年
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
售商品、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28.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
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
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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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 南京朗诗物业 销售电梯设 市场公允价
售商品、提 管理有限公司 备及提供安 格基础上双 2,000.00 127.39 328.81
供服务 及其关联方 装维保服务 方协商
向关联人采 中海三菱电梯 采购电梯设 市场公允价
购商品、接 (苏州)有限 备及接受安 格基础上双
500.00 - -
受服务 公司及其关联 装维保服务 方协商
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
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向关联人 南京朗诗 配件维保 328.81 2500 13.15% 详见公司
86.85%
销 售 商 物业管理 2022 年 4
品、提供 有限公司 月 25 日
服务 及其关联 披露于巨
方 潮资讯网
的《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的公告》
2022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328.81 万元。主要系受到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关联方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原预计的项目开发计划延后,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较预
(如适用)
计金额存在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受到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关联方原预计的项目开发计划延后所致,我们认为 2022 年
明(如适用) 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符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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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周勤
(2)注册资本:10100 万元人民币
(3)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08 号 501 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
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
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
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
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鸿(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100.00 100.00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
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106,097.70 万元,净资产为 39,902.80 万元。2022
年销售收入为 88,945.40 万元,净利润为 2,928.60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罗兵咸永道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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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2)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 1658 号
(4)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
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速菱电梯有限公司 10,800.00 100.00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 9,841.82 万元,
净资产为 2,062.72 万元。2022 年销售收入为 13,334.34 万元,净利润为 762.2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
林先生之女婿,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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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
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
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
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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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
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预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
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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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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