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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联众: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674,014.2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8,509.89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805,681.14 元,2020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
润为 406,471,185.50 元,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72,244,522.93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拟以公司总股本 125,629,5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970,329.5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25,629,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970,329.55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
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