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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友联众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维佳                    联系电话:010-8332691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卿                      联系电话:010-833269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根据商业银行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并于7月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项   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2月22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行为规范;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维佳               王   卿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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