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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联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
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和充分实现,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
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
稳健性。公司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
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除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的担保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焰文(签字):




            高香林(签字):




            刘   勇(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