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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联众:2021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5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获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5,629,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688,853.9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同时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125,629,51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75,881,31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
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
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5,629,51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
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49                           宋朝阳

   2          03*****788                           傅天年
   3             03*****758                                  徐新强

   4             08*****475               东莞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489               东莞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公
股份性质
                                                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60,849,270.00    48.44         24,339,708      85,188,978   48.44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400,000.00    9.07          4,560,000       15,960,000   9.07


首发前限售股     49,449,270.00    39.36         19,779,708      69,228,978   39.36


二、无限售条件   64,780,243.00    51.56         25,912,097      90,692,340   51.5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25,629,513.00   100.00        50,251,805      175,881,318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75,881,318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益
为 0.68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 27 号
    咨询联系人:邝美艳
    咨询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电话:0769-82618888-8072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