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16,67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2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92,979,219.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49,473,295.4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
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配
金额 置金额
1 合纵医药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20,271.44 20,250.00 10,000.00
2 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4,393.49 4,350.00 4,000.00
3 电子商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 3,355.96 3,300.00 3,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758.78 16,600.00 7,686.668266
合计 48,779.67 44,500.00 24,686.66836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
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或置换之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募集 自筹已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号 资金配置金额 资金
1 合纵医药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10,000.00 15,464.81 10,000.00
2 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4,000.00 1,113.02 1,113.02
3 电子商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 3,000.00 1,095.14 1,095.14
合计 17,000.00 17,672.97 12,208.16
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人
民币 17,672.97 万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12,208.16 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合纵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155 号),
截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7,672.97 万元。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药易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刘 强 杨 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