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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易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7-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药易购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8 号)同意药易购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3,916,67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25 元/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1,750,011 股,首
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95,666,682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2,950,292.00 股。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分,共计
1,200,281.00 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0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
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本次网下发行部分,所
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
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 10%,若不足 1 股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
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
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
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6,961 名,所持
有限售 股份总数 1,200,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股)
   1     首发后网下发行限售股       1,200,281          1,200,281       无

   注明: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详见附表《限
售股份解限明细数据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药易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
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药易购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强                    杨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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