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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易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1-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8 号)核准,四川合纵药易购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16,671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2.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979,219.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43,505,924.32 元后(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473,295.43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6 号”验
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12,809,288.84 元:电
子商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 21,384,560.09 元,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14,585,472.61 元,合纵医药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10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76,839,256.14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
额为 34,355,576.61 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补流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
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并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二)收益测算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
务费用 174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三)补流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
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较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
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仕源                    杨   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