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公司”)作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
费用,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燕飞以及公司董事周跃武先生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关联董事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李燕飞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跃武先生为公司
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李燕飞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成都市。李燕飞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5,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7%,通过成都市合森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2%;
通过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12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1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7%,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周跃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籍,住所为于成都市。周跃武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5%,周跃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燕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燕飞女士、公司董事周跃武先生无偿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李燕飞女士、周跃武先生支付
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公司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
等,本次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燕飞女士,公司董事周跃
武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李燕飞女士、公司董事周跃武先生为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
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无偿为公
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
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累计为 0 元(不包含本次)。
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出具了关于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
备、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燕飞女
士,董事周跃武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其对公司经营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仕源 杨 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