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2-031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郝睿智先生、财务总监雷启岗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的董事、董事会
秘书兼副总经理郝睿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 0.13%);
2、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的财务总监雷
启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3%)。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发
行人”)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分别收到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所持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例(%)
郝睿智 500,000 0.52
雷启岗 500,000 0.52
总计 1,000,000 1.05
注:表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
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2%。
郝睿智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
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雷启岗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
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在公司《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
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长 6 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4.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
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进行
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
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
的不确定性。
(二)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郝睿智先生、雷启岗先生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郝睿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雷启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