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易购:药易购: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2-095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 18 号 7 号楼 15 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燕飞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55,69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21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5,6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1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4,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5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1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4,8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5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6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41%;反对 10,5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刘小进、唐恺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
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