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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易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药易购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泽                                   联系电话:028-85958793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序                                   联系电话:028-8595879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罗泽、龙序、程宇森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核查其执行情
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
资情况;5.访谈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审部门的设置及制度建设;2.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3.重大对外投资
内部控制程序;4.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人员交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如会议决议、
合同文本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
                                                                              对外担保
                                                                                情形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
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4.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5.
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相关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部分项
股说明书等相符                                                        目终止,
                                                                        部分项
                                                                        目延期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看公司
生产经营场所,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
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
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合同纠
                                                                          纷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机构经定期现场检查,提请公司注意:
1、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
特别是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与杨亚、曹继军之间的《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产生合同纠纷,公司
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
律文书,提请公司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对事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3、鉴于公司年初至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超过50%,提请公司注意结合第四季
度的经营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全年的
业绩预告。
4、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2022年12月23日,该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2022年1-6月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自有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项目的也作
为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在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3日进行更正,提请公司关
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罗泽                          龙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