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秋田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0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会
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深 圳秋田 微电子股 份有限 公司首次 公开发 行股票注 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
健验[2021] 3-2 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由 60,000,000 元变更为 80,000,000 元,公司的股本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80,000,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
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为准。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草案)》
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21]3-38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9,628,374.59 元,自筹资
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951,886.79 元,共计 43,580,261.38 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
必要的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
有资金充裕。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于《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志毅先生、
陈稳见先生、王亚彬先生、王铁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黄志毅先生、陈稳见
先生、王亚彬先生、王铁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于《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强先生、钱
可元先生、邹海燕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
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发现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
有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冯强先生、钱可元先
生、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于《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公
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
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各位委 员共同讨 论一致 提议并拟 订公司 第二届董 事会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 10 万元(含
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
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冯         强           邹    海    燕            钱   可    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