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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海燕)2021-04-21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海燕)
    本人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0 年度,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 2020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

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

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
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 2 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对次数)   未出席会议
       邹海燕        6        6        0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列席了公司的 1 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

的提问和发言。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制度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20 年 2 月 8 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2019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融资及为 融资额度提供 担保、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2、2020 年 6 月 16 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修订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

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2020 年 7 月 30 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

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事

项。

       4、2020 年 11 月 23 日,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包括取消《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

配售事项》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

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按照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共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
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汇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共同促进公司

规范与健康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是新《证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监管制度解读,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其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在股东赋予本人权

利的各个方面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

公司在未来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

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邹海燕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