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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秋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
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
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仅
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
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
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
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
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秋田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