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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15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工作的自查工
作,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总体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的控制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环节、信息传递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的规定,符合行业规
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诚信准则;
    2、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3、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经营效率,优化管理效益;
    5、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股东、客户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有效性原则。公司内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公司全
体人员应当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并设立直
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渠道。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形成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营业   营业收入的 1.5%≤错报     错报金额<营业
                     收入的 3%        金额<营业收入的 3%       收入的 1.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     错报金额<资产
                     总额的 2%        额<资产总额的 2%         总额的 1%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②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重大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B.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相关管理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
    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④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B. 上述重大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可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检查方式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起定期和不定期的系统检查。董事会及管理
层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
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每年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自查,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查从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及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评估,并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依据。
    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
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
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实行目
标经营责任制管理。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符
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
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
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
调、相互制约,避免了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情况发生。
    3、内部审计
    公司依据《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明确了
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
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
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
职权,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
重点对公司层面制度流程、公司及所属单位的重大资产安全、重大投资项目、重
大经营活动、高风险经营领域进行审计监控,对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及下属单位职
业经理人以及其他高层人员的职业规范性进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通过人力资源管
理为公司营造科学、健康、创新、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环境。公司的人力资源政
策科学、合理,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公司现有人
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公司
全资子公司赣州市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更定期开办特色管理培训班--“春苗班”
从内部出发有力促进了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5、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规范公司对外接待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指定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
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以及针对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公司应采取及时向
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
    6、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文化体系。公司以“呈
现世界、还原真实;连接万物、创造价值”为使命、“情感待人、严谨处事”为核
心价值,树立了“诚信、进取、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人机交互
界面行业引领者”的愿景的实现。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员
工生日会、定期团队拓展活动、企业内刊《春祈秋报》征稿与发行等方式营造积
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策
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
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的调整风险应对策略,确保
风险被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在经营决策的过程中通过定性风险评估,识别风险,重点关注以下因素:
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等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
原材料采购、工程造价等经济因素。
    (三)内部控制
    1、资金管理
    公司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资金的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收支资金。公司通过《费用报销及财务流程
管理控制程序》等规定,明确规范内部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对资金支
付申请、审批权限、复核与办理支付等环节进行规定。审批人应当根据资金支付
审批权限,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
按照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切实遵守已制定的规章制度,
未发现违规事项,公司资金运营与管理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资产管理
    为了较好地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购入、保管、
使用、维护和处置的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对
设备、存货、现金及其他资产实物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
险等措施,以保证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3、采购与付款
    公司通过《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评审控制程序》等制度,对采购与付款
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基本涵盖了供应商评价程序、询价比价程序、采购合同订
立、应付款项支付等。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4、销售与收款
    公司通过《订单评审控制程序》等规定,对销售目标、定价原则、客户授信
额度、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发货与收款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在岗位、权限设置
上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根据公司情况,确定销售量、应收账款等为主要考核指
标,并严格考核销售人员的费用和业绩。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定期根据《授信额
度表》监控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对价格谈判和合同订立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公
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5、研究与开发
    公司结合自身与市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研发计划,确保整个新产品研究、
开发过程资金充裕,研究、生产节奏有章可循,规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各项研
发成果的质量,有效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6、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
    公司根据生产特点,对各岗位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形成以 ISO9001、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
业务控制程序,并通过实施 OA 流程加以固化、完善,实现闭环管理、规范运作。
同时,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对产品成本支出和日常费用支出进行系统规范,
明确成本费用支出的标准与审核流程。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质量、成本费用的内
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7、财务报告
    公司编制了《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对会计科目的维护、会
计系统权限设置、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结账、财务报告编制及对外提供、财务分
析及资料存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说明。在财务核算方面,公司和子公司均设置了
独立的会计机构,在岗位职能设置上做到会计与出纳分离、制单与审核分离,各
岗位能够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规范
的会计工作秩序,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会计工
作流程。
    8、合同管理
    为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和降低合同风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合
同评审控制程序》,明确了合同的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制订
了合同管理的检查方法,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促进合同有效使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
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的情形。
    9、对子公司管理
    2021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
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投资变动及股权管理制度等做
出明确规定,公司能及时了解子公司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和业务扩展情况等经营
动态,控制经营风险。
    10、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担保的对
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禁止担保等事项和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
等工作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均履行了调查
评估、审批执行和事后监控程序。
    11、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
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公司在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12、对外投资
    为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公司通过《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
制度》明确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重大投资方面的审批权限,以
及相关授权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所有的重大投资项目都履行了合法合规的审
批程序。所以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和效益都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
和考评。
    13、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开、
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公司信息。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
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规定了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经营管理层、
工会以及员工在信息收集、传递、沟通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1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自上市以来,公司内审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执行、使用支出的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确保
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以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与监督等职责。设立了
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
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