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
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6.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04 月 1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7)、《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 号 : 2022-024 ) 以 及 2022 年 05 月 0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5)。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
分行”)签订了《综合融资额度合同》(编号:HTZ442008057QTLX2021N001)、
《关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额度的特别约定》 编号:HTZ442008057QTLX2021N003)。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毅分别与建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57ZGDB2021N002)、《本金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编号:HTC442008057ZGDB2021N001),为上述
《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资金交易额度合同》(编号:
HTZ442008057QTLX2021N00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黄志毅分别与建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HTC442008057ZGDB2021N00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编号:
HTC442008057ZGDB2021N003),为上述《中国建设银行资金交易额度合同》项下
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一)与建行深圳分行签署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2 年 05 月 10 日,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签署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2022 年 05 月 10 日起
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止。授信额度具体的种类及金额为:商业汇票银行承兑额
度(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国内采购,可开立纸质或
者电子承兑汇票,纸质承兑汇票单笔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电子承兑汇票单笔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单笔开票缴纳票面金额 40%的保证金。在综合融资额度有效期
间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占用的或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综合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
约定的综合融资额度总额,公司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连续申请综合融资,不受次数
和金额的限制,但公司申请的综合融资金额与占用或未偿还的该合同项下的综合
融资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综合融资额度总额。
(二)与建行深圳分行签署资金交易额度合同:人民币 2,000 万元
2022 年 05 月 10 日,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资金交易额
度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代客衍生产品资金交易总额度,
其中包括的业务种类与分项额度金额为:一、汇率交易额度(币种)人民币(金
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二、利率交易额度(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
整;三、结构化交易额度(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四、贵金属
交易额度(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五、大宗商品交易额度(币
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合同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2 年 05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止。额度有效期间届满时,额度自动终止,未使
用的额度自动失效。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代客衍生产品交易,公司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建行深圳分行在额度有效期间核
准的单笔代客衍生产品交易,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额度有效期间届满的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毅于 2022 年 05
月 10 日与建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本金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编号:
HTC442008057ZGDB2021N002)、《本金最高额度保证合同(自然人版)》(编号:
HTC442008057ZGDB2021N001),为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融资额度合
同》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范围:
债务人支用《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额度而发生的不超过(币种)人民
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
人应向建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行深圳分行垫付的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行深
圳分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建行深圳分行对债务人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
业务起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毅于 2022 年 05
月 10 日 与 建 行 深 圳 分 行 签 订 了 《 本 金 最 高 额 度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
HTC442008057ZGDB2021N004)、《本金最高额度保证合同(自然人版)》(编号:
HTC442008057ZGDB2021N003),为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资
金交易额度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范围:
债务人支用《中国建设银行资金交易额度合同》项下额度而发生的不超过
(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行深圳分行
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
等)、建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建行深圳分行对债务人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
业务起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05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毅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液晶显示器模块及相关的材料、组件。货物、技术进出
口(不含分销商品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从事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不含汽车
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新型平板显示器件(LCD
液晶显示器、TP 触控器件产品)、导光板背光源及相关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
发、相关材料、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显示终端产品嵌入式软件的开
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与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定的范围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 142,622.75 万元,负债总额 25,156.2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7.64%,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117,466.51 万 元 , 2021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11,148.5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66.39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毅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也不支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2、《关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额度的特别约定》;
3、《中国建设银行资金交易额度合同》;
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共 2 份;
5、《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共 2 份。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