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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7 月 14 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并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与赵晓刚、深圳市新瑞前沿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瑞前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新盛迪科技有限公司(暂
定名,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名称更新为“深圳市瑞迪盛科技有限公司”),
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收购赵晓刚实际控制的深圳市盛迪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迪瑞”)部分资产。各方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以
下简称“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7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
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投资合作协议书》签署后,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经营地址需另行调整
确认、名称核准多次未能通过等情况,预计设立完成时间晚于各方预期。为实现
《投资合作协议书》之目的,公平、公正地确保和维护各方权益,经各方平等、
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签订了《<
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赵晓刚
    丙方:深圳市新瑞前沿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2、修改《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二条为: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深圳市瑞迪盛
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地址
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国泰路 9 号深开电气公司联合厂房三层。
    3、将《投资合作协议书》第十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根据合资公司目前设立推进的情况,各方合理预计合资公司可于 2022
年 08 月 30 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为此,各方同意对《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三章“与
合资公司运营相关的其他事项”中涉及时间安排的内容补充和修订如下:
    (1)《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二十条约定的固定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变更为 2022
年 08 月 31 日;
    (2)《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经评估的固定资产的交割日变
更为 2022 年 09 月 01 日;
    (3)《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约定的盛迪瑞就其所承接销售订单未
完成交付义务,而向合资公司进行采购的事项,自 2022 年 09 月 02 日起执行。
    (4)除上述修订外,《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三章“与公司运营相关的其他
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5、本补充协议是各方对已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的有效补充,除补充
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外,《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其余部分继续保留和有效。《投
资合作协议书》与本补充协议不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
的事项,以《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6、本补充协议于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经各方内部有权机构按相关审
批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深圳市瑞迪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
盛”)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合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主要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瑞迪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DPD4T
      3、法定代表人:陈稳见
      4、成立日期:2022-08-11
      5、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国泰路 9 号深开电器公司联
合厂房三层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光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数额   出资占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200.00      60.00
  2                    赵晓刚                  货币        500.00       25.00
  3     深圳市新瑞前沿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        300.00       15.00
                          合计                            2,000.00      100.00

      (三)合资公司收购盛迪瑞部分资产进展情况
      1、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与补充协议,合资公司瑞迪盛委托开元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拟购入盛迪瑞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于近日出具《深圳市瑞迪盛科技有限公司拟购入深圳市盛迪瑞科技有限公司固定
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2】0753 号)》(以下简称“资
产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0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合资公司
瑞迪盛拟购入的盛迪瑞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合资公司瑞迪盛拟购入的盛迪瑞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120.66 万元。经评估,合资公司瑞迪盛拟购入的盛迪瑞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净
值为 68.9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确保合资公司成立后快速开展业务的需要,并消除同
业竞争情形,合资公司瑞迪盛已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以人民币 68.98 万元购入
盛迪瑞相关固定资产,并与盛迪瑞完成了固定资产的交割。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瑞迪盛未向盛迪瑞购买原材料,后续将根
据生产所需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决定是否向盛迪瑞采购原材料。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迪瑞作为合法所有权人的知识产权未发生权属变
更。合资公司瑞迪盛在生产过程中将从实践角度判断,盛迪瑞相关知识产权是否
具备先进性与必要性,在经过实际验证后另行协商转让事宜。
    三、其他说明
    (一)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出发,在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事项完成后,赵晓刚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瑞迪盛
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赵晓刚本人实际控制的深圳市盛迪瑞科技有限公司将
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根据协议约定,赵晓刚和新瑞前沿承诺,在合资公司成立后,赵晓刚
将督促盛迪瑞不再承接新订单,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开展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否则相关收入应归合资公司所有。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深圳市瑞迪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2】075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