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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以邮件、电

 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姜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60.6423

万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 XYZH/2021GZAA50004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本由 8,881.9269 万股变更为 11,842.5692 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8,881.9269 万元变更为 11,842.5692 万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内容的变

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60.642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7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535.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3,242.75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21GZAA50004 号《验资报告》。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3,242.75 万元少于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2,078.5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

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

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

民币 0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195,788.27 元,现募集

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金额 4,195,788.27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以增资方

式将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投入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载南极光”),其中募集资金 9,500 万元用于实施“LED 背

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0 万元用于实施“5G 手机后盖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300 万元用于实施“LED 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万载南极光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
万载南极光增资完成后,万载南极光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0,500 万元。万载南极光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8)。

    6、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包括 20 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汇票、存单等向

银行质押申请开出汇票)额度 10 亿元人民币(含 10 亿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

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

出具决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等关联方拟

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申请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

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

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

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
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办理相关手续。

    关联董事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10)。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GZAA50005 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