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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权,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

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

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同意公司有关上市事项的审计报告及专项
        2020 年 3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1                                          报告对外报出及使用的议案》
        10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2                                          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的议
        日               一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3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8 日            二次会议
                                            5、《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同意公司有关上市事项的审阅报告对外报
 4
       25 日            三次会议           出及使用的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5                                         2、《关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日               四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对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金额的议
 6
       18 日            五次会议           案》
                                           1、《关于同意公司有关上市事项的审计报告及专项
       2020 年 9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7                                         报告对外报出及使用的议案》
       21 日            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8                                         2、《关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14 日            七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同意公司有关上市事项的审阅报告对外报
 9
       4日              八次会议           出及使用的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10                                        2、《关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20 日            九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2、《关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11
       4日              十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3、《关于办理票据拆分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依法

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
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情况

等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依法列

席、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进一

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