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 下 午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 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72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257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72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 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57,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15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49,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0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独立董事施金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明先 生、赵传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姜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4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4%。 姜发明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潘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潘连兴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彭聪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彭聪明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赵传淼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赵传淼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偰正才先生、施金平先生、林丽彬女 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 2.01 选举偰正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偰正才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施金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施金平先生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林丽彬女士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方荣华女士、胡星飞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选举方荣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方荣华女士当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胡星飞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胡星飞先生当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6,7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800股,占中小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9,2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1%;反对8,300股,占中 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平生、李运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