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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极

 光”)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连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彭聪明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黄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姜丽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姜

 丽群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姜丽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

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91606

    传真:0755-29691606

    电子邮箱:njgzq@cnnj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邮政编号:518105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梁荣勋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将

继续在公司担任销售总监(非董监高)。截至公告日,梁荣勋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1,916,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梁荣勋先生所持

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梁荣勋先生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毛崇文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亦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毛崇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7,2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62%,毛崇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毛崇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赵传淼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将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

公告日,赵传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传淼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

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赵传淼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梁荣勋先生、毛崇文先生、赵传淼先生在任职期间

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连兴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1997年9月至2000年1月任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0年2

月至2007年2月任厦门兴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课长,2007年至2019年1

月任矽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明科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厦门市贝能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有限”)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

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执

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南极光董事兼总经理、万载南极光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潘连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31,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6.46%,通过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奥斯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7,9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连兴先

生与姜发明先生、南极光管理、奥斯曼属于一致行动人,潘连兴先生

系姜发明先生的侄女婿,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先生表弟。除此之外,

潘连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彭聪明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本科在读。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蓝月手袋厂副总监;

2009年1月起任职于南极光有限并任采购总监;现任南极光董事、副

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彭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彭聪明先生为潘连兴

先生表弟。除此之外,彭聪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黄丽华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中级会计职称。2000年5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大王山杨

捷五金厂会计;2003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美讯电子有限公司财

务主管;2009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南极光有限、南极光财务主管、

财务经理;现任南极光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黄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姜丽群女士: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历任南极光储备干部、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南极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姜丽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