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5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2 年度报告董事会
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
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贝能光电”)的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
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
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子公司贝能光电,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
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
明先生、赵传淼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
明先生、赵传淼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
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
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0)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
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彭聪
明先生、赵传淼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采取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