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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提示性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
 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划目的
     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深化公司主业的前瞻性布局,实
 现公司持续创新发展,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
     二、拟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
 程中,且该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实施以取
 得前述批准或决定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决定前不会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决定,以及批准或决定的具体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另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
机不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