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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2-05-12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2022 年1-3 月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 haoy angm en Beidaj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XYZH/2022GZAA7017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南极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并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南极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南极光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者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极光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内     容                                   2022年1-3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69.77        -52,736.74        -2,041,052.27       -634,594.06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419,765.83        13,134,838.70         9,609,912.62      5,432,369.13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96,208.52        671,330.19           457,336.00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82.37           -24,676.38        -66,339.75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1,514,704.58         13,720,849.78        8,001,519.97       4,731,435.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7,205.69         2,057,669.03         1,199,666.30        724,001.46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1,287,498.89         11,663,180.75        6,801,853.67       4,007,433.8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益                                        1,287,498.89        11,663,180.75         6,801,853.67      4,007,433.86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