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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
 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以口头、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其中胡星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荣华女士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 2022 年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2022 年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
下:
    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