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
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以口头、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其中胡星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荣华女士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 2022 年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2022 年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如
下:
调整前:“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