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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07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28,416,915.5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5,314,123.10 元。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537,653.4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52,360,673.96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
 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为保
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
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
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
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利润分配预案制定过程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