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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0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市南极光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
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偰正才


施金平


林丽彬




                                                     2023 年 3 月 23 日